金管局优化参加行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
金管局优化参加行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,调整提供予参加行的人民币日间及隔夜回购利率计算方法,下星期一生效。
金管局指,为减低回购利率波动,计算方法将由基於离岸人民币银行同业拆息的单日定价,改为基於定价的3天移动平均数,日间回购协议转为隔夜回购协议时的利息安排亦有转变。
日间回购协议的回购利率改为近3次财资市场公会隔夜人民币港银同业拆息定价平均数,随夜回购协议的回购利率就以这平均数再加50个基点。
另外,每日下午11时30分前未偿还的任何日间回购协议,会自动转为隔夜回购协议,参加行须全数支付隔夜利息,日间回购协议利息则获豁免。
金管局欢迎参加行使用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,以应付流动性需要,但提醒银行避免过度倚赖有关资金安排,金管局会因应实际运作经验,不时检视流动资金安排的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