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道:中证监禁止券商以伞形信托提供融资融券
外电引述消息人士报道,中国证监会近日下发文件,重申禁止证券公司通过伞形信托、P2P平台、自主开发相关融资系统服务等形式,为客户与他人、客户与客户之间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。
文件亦重申券商不能向证券资产低於50万元人民币的客户融资融券。对於已开立融资融券信用帐户而证券资产低於50万人民币资产的客户,继续按原有政策和规定执行,毋须强行平仓,但券商应加强风险评估,做好风险提示和客户服务。
中证监发言人在下午的例行记者会上,未有回应有关文件的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