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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人行容许境外央行等机构投资者备案後进入银行间市场

    人民银行发出通知,境外央行、国际金融组织同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,只需要向人行提交银行间市场投资备案表。人行同时放开投资额度限制,境外机构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。

    人行在网页上发出通知,指出为进一步提高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效率,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,应通过原件邮寄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代理递交等方式,向人行提交投资备案表。备案完成後,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、债券回购、债券借贷、债券远期,以及利率互换、远期利率协议等经人行许可的交易。

    人行6月初发布《人民币国际化报告》,指出研究取消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额度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