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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金管局就按揭融资宏观审慎监管规定发出通告

    金管局就「按揭融资的宏观审慎监管规定」向银行发出进一步通告。金管局指,过去几天,有银行查询涉及其他形式额外按揭贷款的执行方法,故就此釐清相关计算方法及政策立场。

    金管局指,为避免逆周期措施的成效削弱,当局一直要求有向放债机构提供借贷的个别银行,须要求放债机构在向客户提供按揭融资时,遵守金管局的指引,否则可能终止与银行业的信贷业务关系。由於金管局已实施新一轮的措施,若放债机构计划继续参与按揭融资业务,须向相关银行确认本身愿意并有能力严格遵守金管局的相关规定,而金管局将会就落实这项要求,与个别银行跟进。

    另外,金管局又认为,加强涉及额外融资的按揭贷款在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的应用,是一个合适的做法,强调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不应只应用於正在申请的按揭贷款,而是要应用於借款人的所有负债,包括任何来源所得而用作买楼的额外按揭融资及其他负债。

    金管局指出,若按揭申请人透过额外融资,以致整体按揭成数较金管局容许的最高按揭成数上限超过20个百分点,银行需将适用的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调低5个百分点。